我給丟下了嗎?

上年十一月我加入了某個基督教的中心,我一直很怕那些講耶穌的團体,好像不信就是 怪獸,但他們從沒有對我講耶穌,而且個個也很nice,所以我很喜歡那裡。病之前那裡 有什麼活動我也會參加,因為這我便識到很多朋友,更和幾個朋友組織了一個小組。我 們以前會每星期開一次會,現在我不能去了,連我出了院,付責的社工也不准我去,說 擔當不起什麼。我很傷心,我已經當了那裡是我的家,但為什麼不讓我回家?是因為我 的病嗎?就連我的家人也要趕我走?這是我的錯嗎?我想在他們的角度我真的錯了,本 來我健健康康,有了我也是多一個吹水的泛泛之交,但我病了,要麻煩到他們時,那我 就變成一個負累嗎?和我站在一起很丟你們的架嗎?由細到大,我也覺得那些宗教團体 中,個個也是耶穌、聖母,但原來也只是這樣的,我對那個社工最失望,他是在我心目 中一個好好先生,之前還稱兄道弟,但他現在卻把有病的弟弟丟低。那一個所謂的家, 不再屬於我了,我好害怕,我對那裡漸漸產生了陰影,我討厭那裡,連同在那裡的朋友 也討厭了,很討厭....或許我的憎恨,是一種心理補償。

以前我就算入了醫院,也會很關心那裡的一切,但直到有一天,其中一個朋友告訴我, 他們遲些會搞宿營,我高興得不得了,立刻致電社工,說我也要去,但他卻冷冷說「你 去咩呀?」,噢....原來沒有預我。再後來,我才知道,他們張小組的名字改成"teen國" 我不是其中一個籌委嗎?你們不用給我一個發言機會嗎?即使是改了,也不要我最後才 知好嗎?連我的朋友也這樣不尊重我,你叫其他人又怎能不歧視我,主呀,那個社工不 是你的派來的嗎?主呀,是你也出賣我嗎?

我受夠了,病不是我選的,即使我病得快死,呀咩,也是那時的呀咩,我頭髮全掉了, 不代表我就是一個怪獸、一個壞人,金毛、藍毛的你們不歧視,你們去歧視我?是因為 我信任你們嗎?還是因為我是一個已經沒有能力反擊的人?我真的失望了、怕了,我走 吧,這裡已經沒用得著我的地方,我真的好害怕了。

後記:
一邊寫這個,我便一邊哭,我不是想博什麼同情,只是,他們看不看到也好,我也反擊 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