閃靈----10
kelvin (男朋友ed )
kelvin (番薯):點解叫做番薯呢 ?你咁醒目
﹏﹏認識你時係佢呢世人最開心時刻,所以一有唔開心佢就會想起你,
能夠與你再做番好朋友,佢都好安慰呢~~~~~~~~~~~~~~
***回想篇*** 一切都由我中五會考開始。那年會考是我一生中唯一的一次。當天,考最後一科,是中史還是世界歷史已經忘了。當天上午於考試那間學校的canteen,和一位朋友正在等候進入試場,剛巧那學校放小息,一班學生不小心在身上沾了些lemon tea,向站在檯邊的妳和叻肥亞借紙巾。情景相當搞笑,哈!我當時與朋友忍不住笑了出來! 考試完畢,我和朋友行去官塘,此時,另一位不認識的考生走過來,遞上一張寫有一個電話號碼的紙條說:「有位女孩子叫你打電話給她。」我當時帶著驚訝的心情,照著紙上的號碼致電給妳^^~~~~我們就是這樣認識的了。 我們認識後就經常與另一位朋友CONNIE燒野食、嬉水,我還記得當妳和CONNIE第一次認 識的時候,她便對妳說她喜歡我,但因為CONNIE喜歡我而有點開心。往後的日子,我們去哪 裏妳都差不多和我一起的,甚至做暑期工,我們也是在同一間和記的分銷商裏工作。這裡人 工很少,又要經常四圍去很辛苦,但我們兩人都很開心。有一晚妳夜歸,叫我到妳家樓下的 公園陪妳,當時妳說不開心,所以我和妳在公園裏談天,說下說下,我吻了妳一下,妳還問我:「這是甚麼意思?」~~~~我們就是這樣開始了。 之後,我們每一天都黏在一起,最喜歡一起去釣魚,地點當然是淺水灣啦,還記得第一 次釣魚時,我們有很多的魚穫,可惜沒有帶水桶去盛載,最後拿了麥當勞的水杯去盛著那些 石狗公。怎料到下一次,我們帶了一個大桶子時,只釣到些魚仔回去,之後每次去都帶了一 個魚網,可以令釣回來的魚都能繼續在水中呼吸。哈!但如此大陣仗步署,反而少了魚上釣 喎!我仍然記得,每次釣魚都一定會帶很多的零食,一邊釣一邊吃,很滋味啊! 我們一起做暑假工的公司,不知是否因為我們這班反斗星而執笠了,之後我去了香港電 訊做行街推銷員,而妳就在太古城與susuky在肯德基做櫃面,我在太古城上班時經過肯德基 ,都好有衝動想打電話給妳嚕。而我做推銷員不沒影響大家見面,反而每天一早我都會去妳 家,沿山邊步行上樓梯,那天多是不用返設計學院,而晚一點我就要返沙田上班。
我還記得,我們在會考放榜前一日,都是一起過的。因此我們遲了回學校拿成績表。當 日妳先陪我回校拿取成績表,我只有八分,老師們都以為我不回去拿了,但這已比我預期的
成績好。當時緊張的妳拉著我的手,一支箭跑到妳學校拿取妳的成績表。但是妳的成績不太
理想,但不緊要,我們當時並沒有第一時間去找其他的學校錄取我們,反而是去了找設計學 果時仲慘我冇帶錢,妳就有帶呢!,要妳俾住先,我地仲要係讀同一班既呢,大一裏面既設 計作品我與妳都好似睇唔上眼,因為我地都覺得我地以後所作做既作品都好過佢地?^^~我 地既思想真係幼稚,但係事實上,妳往後所做既媒體都可以比美佢地每一份作品,我最欣賞 妳呢種咁既創作意念。 我更加覺得妳可以咁快學識我所教妳既快碼輸入法係好犀利,我當時 亦感到有妳呢個徒弟同埋女朋友而自豪,我只不過用左個零鐘頭就教識左妳呢個徒弟使用快 碼,我自己都難以相信,妳走左之後,為左記念~我唔會再教其他人用快碼→係留俾妳既!~^^~
而我地亦響大一裏面識左好多不同既朋友~~~由第一堂開始,我地就慢慢由不熟悉佢地
而變成一齊去食早餐~一齊去玩!~~~~不過龐大既設計費用學費同埋我返工既收入支出~好似
唔成正比~~~錢永遠唔夠用~~~我都開始冇返大一~~~~一來十分辛苦~~因為早上去妳屋企陪妳
之後就返工!~做到十一二點出去同公司高層劈酒應酬~到三四點回去訓幾個鐘!~再去返學之
三個大傻瓜
***給阿姿的信*** 阿姿: 妳最喜歡的楊千嬅在各大的頒獎禮中都奪得很好的成績,相信妳也替她高興吧!我真的很慶幸和高興可以認識到妳,可能是妳離開了我們的關係,妳給我的回憶是最深刻的,而我亦深深感受到若果沒有了妳和我的經歷,便沒有我自己往後的事情發生。可能,妳不認識我的朋友,其實妳們是有一些微妙的關係。若果沒有了他們的出現,我們可能不會一起了,其實我覺得每一位朋友都是有關係的。經過了這些經歷,增加了我做人的經驗,而從妳身上學到的, 就是放開懷抱,去關心身邊每一位朋友,親人,所以妳帶給我的不只是一些回憶。 請恕我口直心快,我寫的東西,並不是想網友們沉迷的去悼念妳,去維持他們傷痛的思憶。因為妳已不需要我們把妳常常掛在口邊,而是我們永遠懷念妳已經足夠,我們更應該用心的去關心身邊所有的人。我真的真的希望妳能看到我給妳寫的無聊文字,因為妳會用妳可愛的字體,感情豐富的筆觸,和那些令我一再深思的字句,去回覆我。事實上,我並不喜歡呼喚妳做阿咩,我只想好像以前叫妳阿姿。感覺上比較親切,不會好像普通朋友那樣。 我最近才看過張艾嘉的那套”地久天長”,雖然別人說妳們的情況有點相似,但我不認為,因為那個男孩從一出生便有了那個病,他一出生便沒有了很多普通小孩應有的權利,只是到後來才改變了樂觀的態度,當中也有幾年時間。但比起妳,妳只是短短時間,便可以看透了這個病情。而他媽媽在他離開了以後亦是天天寫作,希望完成她兒子未了的心願,這事情便好像妳媽媽經常有時間便在電腦前維持著妳的心血----網頁。就好像現在她望著我這篇文章時一樣。哈哈!!!其實常常見到她又呆在電腦前,真的很心痛(說真的喔!),我的文章也真的很悶,為免妳的網友跑走了,我還是每一次都寫得短一些,但我最後想說的是我十分感到不安,因為妳當時不肯讓我見妳最後一面,雖然妳不想我見到妳這樣的樣子,但佛家有云,肉身只不過是臭皮囊而巳,施主又何需介懷呢!我們都是真心的好朋友。我真的很希望妳能看到我這篇文章,收筆..............12-2-2003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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